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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菌一草”新食品原料家族再添新成员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瑞士乳杆菌R0052等4种新食品原料、三赞胶等2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意见申请材料指南( 试行 )
第一条 申请人申请进行安全性评估的物品应当符合《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中新食品原料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申请材料 2 份。重要外文文献资料(如国外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估报告等)需全文翻译为中文,其他外文文献资料可提供中文摘要,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申请材料应当按要求逐项排列成册,逐页标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第三条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以下简称安全性审查)工作,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结合现场核查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技术评审结论作出是否批准的许可决定。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中心承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