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10-64286750 400-080-1918
首页
走进采瑞
公司概况
企业文化
组织机构
合作企业
采瑞动态
行业动态
保健食品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延续注册
保健食品变更注册
保健食品备案申请
保健食品技术转让
保健食品政策法规
特医食品
特医食品定义分类
特医食品注册流程
特医食品相关标准
特医食品研究开发
特医食品政策法规
药品研发
采瑞优势
药品开发案例
药品申报流程
药品申报政策法规
医院制剂开发
中药药性研究
医药研究院
研究院简介
原料和配方研究
制剂工艺研究
质量标准研究
检测方法研究
药理毒理研究
临床试验研究
中药民族药研发
医药研究院相关资讯
其他服务
功能食品
普通食品
新食品原料
化妆品
医疗器械
法规标准
产品介绍
保健食品系列
“昕医生”系列
“马淑然教授”系列
碧清靓护眼贴
藿香苏苓双花饮
植萃清风饮
其他
DRU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全国热线热点 400-080-1918
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为造福人民健康作出巨大贡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药彰显特色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监局 2023年1月3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备案管理,确保备案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上市销售前,应当按照《公告》有关规定,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备案,并获取备案号。用户注册流程参考《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45号)。
药品综合法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新版 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程序(试行) 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